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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Uber大稽查 6月展開
[2016-05-29]
 

交通部打擊Uber不再單打獨鬥,公路總局六月將與六都警力合作,針對仍屬違法營業的Uber,展開聯合大稽查。 Uber駕駛小心,交通部決定加強取締Uber的違法行為,不但與六都警力合作,稽查密度也會更高。 公路總局說,以往都是由監理人員以乘客身分搭乘,取得Uber車號、駕駛身分資料,做為取締違規證明,事後再開罰單,聯合地方警力後,警察將直接在目的地等候,直接開單舉發。 交通部三月下旬公告新修正「自用車違規營業裁罰基準」,自用車違規載客營運,第一次罰新台幣五萬元並吊扣車牌兩個月;第二次六萬元,吊扣車牌三個月;第三次違規,罰款增至七萬元,吊扣車牌四個月;第四次違規罰八萬元,吊扣車牌六個月;第五次違規,則罰十萬元並吊銷車牌。 新興叫車服務Uber並未申請登記為運輸業,但招攬一般自用車載客,目前主要營業地區在雙北、桃園、台中及高雄,不但違法,也影響計程車營運。 公路總局自二○一四年九月續開罰至今,罰單已超過五百件,罰金達五千多萬元。 交通部長賀陳旦曾提出光靠罰款無法解決Uber問題,日前答覆立委質詢時也說,Uber是違法,但受消費者喜愛的服務,未來如何透過修法管理是一大挑戰。 不過,Uber違法是事實,交通部目前的手段還是持續開罰。


資料來源:中央社台北廿八日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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